实施规划,促进内河航运发展 ——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答记者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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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规划,促进内河航运发展  ——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答记者问

《全国内河航道与港口布局规划》已经国务院批准。为此,记者采访了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

问:说到内河水运基础设施薄弱问题,人们总归结为历史上对发展内河水运的认识不一致,从而导致资金投入不足。请问您认为主要原因是什么?对内河水运发展应怎样认识?它在综合运输中的地位是怎样的?

答:历史上,内河水运作为交通运输方式,曾经有过辉煌,并长期主导过运输业。但随着人类社会不断发展,特别是技术创新和制度创新的作用,如工业革命的兴起和社会生产组织形式的进步,社会化大生产要求的时效性、规模化和不断向内陆地区扩展的网络化等,使交通运输方式有可能呈现出多元化,并有条件进行组合,为此,应运而生的铁路、公路和航空运输方式不断地将自己的比较优势释放出来。在这样一种变革的社会经济形态中,内河水运相对而言地位下降是社会进步的体现。尽管如此,我们还必须清醒地认识到,我国仍然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经济持续快速发展中的各项任务依然很重,尤其是在矿建材料和能源物资等诸多大宗散货运输方面,内河水运依然保持着传统运输优势,在充分发挥其他运输方式的补充作用后,内河水运依然继续为社会进步和经济发展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因此,在综合运输体系中,铁路、公路、内河运输各展所长,相互补充,成为经济和社会发展不可或缺的基础设施。

对历史上内河水运基础设施薄弱和发展滞后的问题,我认为主要还是人们的认识前瞻性不够,主要体现在产业布局、区域规划跟不上经济形态变化的要求,以及在水资源综合利用中水运的地位和作用不突出,以水运让水利、水运让水电的现象时有发生。当然,缺少稳定的建设资金来源,也是其中的一个因素,但不是主要因素,因为诸多的原因造成了在一定发展阶段内河水运的需求驱动不足,从而导致人们对供给的相对忽视。

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近十年来,人们越来越重视并研究解决上述提到的一些问题。从内河水运的繁忙程度和建设发展进程也可以看出,内河水运的比较优势还在得到逐步发挥,而且正在形成与远洋、沿海运输相对接的开放式的内河水运体系。对于内河水运的地位与作用,我认为可以从四个方面来认识:

一是发展内河水运是实现水资源综合利用的重要内容,内河水运是流域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战略资源。充分利用既有水资源发展内河水运,对沟通我国东、中、西部地区,促进流域资源开发和产业布局,加强区域间经济交流和区域经济协调发展,满足运输需求,都有着重要的意义。发展内河水运、充分发挥内河水运优势,在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中具有重要作用,特别在长江流域、西江流域和京杭运河以及长江三角洲、珠江三角洲地区,土地资源十分紧张,充分用好既有水运条件更具有独特优势。

二是内河水运是我国综合运输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目前,我国正在处于构建综合运输体系的进程中,要因地制宜,注重发挥内河水运自身的比较优势和内河水运在综合运输体系中组合效率和整体优势的作用,进一步提高运输能力,拓展服务领域,与其他运输方式合理分工协作、有效衔接,做到协调发展。

三是妥善协调水运发展与水利建设、水能开发、环境保护等的关系,在水资源综合利用原则下,合理开发和有效利用水运资源,对发挥水资源开发的综合效益意义重大。

四是内河水运有助于增强运输的安全性和可靠性,满足重要战略物资的运输需要,维护经济安全;同时能提高国防交通保障能力,应付战争或突发事件,维护国家安全。

问:据了解,在布局规划编制过程中,国家发改委邀请了宏观经济、产业布局、城市规划、综合交通、运输经济等方面的专家进行论证,专家们都提出了哪些建议和意见,规划中是否得到体现?

答:2006年3月,国家发展改革委组织召开了《规划》论证会,邀请了国内宏观经济、产业布局、城市规划、综合交通、运输经济等方面的专家,外交、水利、财政、国土资源、环保、军事交通、铁路、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发展改革委以及煤炭、冶金、石化、航运等企业集团、协会的代表,对《规划》进行了论证。主要意见有三个方面:

一是专家组一致认为,内河水运作为国家综合运输体系和水资源综合利用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占地少、能耗低、运能大、污染小的优势,是实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战略资源。编制和实施《规划》,有利于指导全国内河水运可持续、健康发展,进一步发挥内河水运优势,完善综合运输体系,促进水资源综合开发利用,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

二是《规划》对内河水运客、货运输发展需求的分析基本合理,以此为基础提出的布局原则正确,强调因地制宜、分层次开发,以在大江大河中下游、平原河网地区、主要支流等区域要加快建设高等级航道、拓展港口功能、推广标准化船型、发展智能航运为发展思路,提出的布局规划方案合理,尤其是第一层次的内河航道、港口布局规划方案和规模是适当的,经过努力可以实现。

三是同时建议《规划》从对发展内河水运的认识、体制机制、资金投入、相关协调等方面进一步剖析我国内河水运优势没有充分发挥的主要原因,更明确地提出内河水运实现跨越式发展要求,适当扩大规模,扩展内河水运的覆盖面;在功能定位中要突出水资源综合利用,进一步完善与国家综合运输体系的衔接,并明确提出内河水运保障国家经济和国防安全的重要意义。

应该说,《规划》的基础工作是很扎实的,也得到了专家的认可。早在上世纪九十年代初,交通部就组织开展了水运主通道、港口主枢纽布局规划,2000年以来,交通部又相继开展了内河水运发展战略研究、西部地区内河水运发展规划、长江三角洲高等级航道网规划、珠江三角洲高等级航道网规划和长江、珠江等主要水系内河水运发展规划等工作,这些成果都是本次规划的基础。本次规划的前期研究中,我们组织开展了内河运输发展需求分析、航道布局规划研究、港口布局规划研究等三项专题研究工作,在以往规划研究工作成果的基础上,总结多年来我国内河水运发展的规律,借鉴国外的经验,编制了《规划》(初稿)。随后,交通部组织专家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交通主管部门代表召开了规划咨询会议,并征求了书面意见。此后,国家发展改革委又邀请有关专家和部门以及企业、协会的代表,进行了充分论证,对《规划》进行了多次修改和完善,专家的意见在《规划》中得到较好的体现,使得《规划》更科学、更完善,也更符合我国内河水运发展实际而具有较强的指导性和操作性。

问:内河水运涉及水利、电力、环保、城市发展等多方面,布局规划与其他方面的发展是如何协调的?

答:内河水运涉及水利、电力、环保、城市发展等多方面,《规划》与其他行业的协调主要从三个层面展开:

一是在规划原则中我们坚持六条,并在规划方案中加以贯彻,即要适应国家战略和流域经济可持续发展要求,促进区域经济协调发展和对外交流;要结合水资源条件,加强协调,贯彻水资源综合利用方针,统筹兼顾航运与防洪、排涝、发电、灌溉、供水等的关系,与相关规划衔接,提高内河水运与其他行业协调发展水平;要充分发挥内河水运优势,加强与其他运输方式的有效衔接,完善综合运输体系;要注重航道与港口、船舶以及干线与支线的协调发展;要因地制宜、突出重点、注重效益,妥善处理需要与可能的关系;要合理和节约使用港口岸线资源,提高资源利用效率。

二是在《规划》编制程序上,国家发展改革委邀请了宏观经济、产业布局、城市规划、综合交通、运输经济等方面的专家,外交、水利、财政、国土资源、环保、军事交通、铁路、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发展改革委以及煤炭、冶金、石化、航运等企业、协会代表,对布局规划进行了充分论证,并提出了意见。

三是在编制过程中书面征求了有关部门、内河水运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意见,并在规划方案完善过程中,充分考虑和吸纳了他们的意见。

问:我们看到,目前内河航道和港口的现状离布局规划的目标差距还比较大,怎么保证这些目标的实现?特别是以政府投入为主的资金渠道怎么建立,是否有进一步的细化措施?国家是否会在今后加大对内河水运建设的投入?

答:针对内河水运发展的突出问题,为保证规划目标的实现,我们提出了七项具体措施:

一是建立长期稳定的建设资金渠道。内河航道是国家重要的公益性基础设施,应以各级政府投入为主。要进一步明确中央、地方政府事权,中央建立内河水运建设专项资金,并逐步扩大资金规模,主要用于支持高等级航道建设,尽快建立内河水运的基础网络。适当支持其它等级航道建设;各级地方政府要安排财政性投入,并进一步统筹交通建设资金,用于内河水运基础设施建设。同时,注重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鼓励和引导社会资金投资内河水运基础设施建设。

二是进一步完善并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在《航道管理条例》基础上,加快《航道法》立法进程,完善法律法规,严格执行与内河水运发展关系密切的《水法》、《港口法》等法律、法规,依法保障规划的顺利实施。

三是加强与相关行业的协调。进一步加强与电力、防洪、灌溉、供水等相关行业在建设规划、项目前期工作以及实施、运营管理等各阶段的沟通和协作,妥善处理规划实施过程中可能产生的问题,实现水运与相关行业的共同、协调发展。

四是加强港口规划,指导港口建设。进一步做好主要省市港口布局规划和主要港口、地区重要港口的总体规划,指导港口发展与建设,逐步提高生产效率和服务水平,拓展港口功能。

五是加快运输船舶结构调整和标准化进程,提高运输装备水平和运输效率。通过采取经济和技术手段等措施,加快淘汰落后船型,防止船舶污染,重点发展内河机动船舶、顶推船队、江海直达船、集装箱船和滚装船。

六是依靠科技创新,逐步实现产业升级。在内河航道和港口建设中依靠科技创新,积极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降低工程造价,减少维护成本。同时,加强船舶安全运营监控体系建设,运用先进、适用的信息技术,实现产业升级。

七是注重环境保护和资源节约。在规划、设计、施工和运营等环节严格遵守、执行国家有关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坚持内河水运建设与生态环境保护相协调,鼓励利用现有河道通过疏浚改造提升航道标准,节约土地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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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本文由 发表于 2019年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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