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
高技能领军人才与高层次人才同等享受相应待遇
据江苏省政府新闻发布会消息,为全面改善技术工人的待遇水平,激发技术工人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江苏正式印发《关于提高技术工人待遇的实施意见》,多措并举完善技术工人培养、评价、使用、激励、保障等措施。
意见突出重点群体,首次明确了高技能领军人才范围,完善高技能领军人才与高层次人才同等享受待遇政策,在购买自用商品住房、省内就医就诊和体检安排等方面,按照相应的高层次人才待遇标准予以落实。在子女入园及义务教育阶段入(转)学方面,本着“就近就便、适当照顾”原则,由所在地人民政府及其教育部门负责协调有关学校(幼儿园)提供便利。各地可通过提供人才公寓和发放房租补贴等方式,解决引进高技能领军人才的住房问题。
意见还加大了政策支持力度,明确提出对高技能领军人才的合理需求,视情通过“一事一议”方式予以协调。对国有企业引进高技能领军人才专项成本,经审核确认后视同实现利润,计入业绩考核效益指标。鼓励企业为高技能领军人才制定职业发展规划,建立股权期权等中长期激励制度等。
围绕解决当前提高技术工人待遇政策碎片化问题,江苏坚持系统化思维,从技术工人培养、评价、使用、激励和保障等各个环节着手,整合各方资源,形成立体效应;同时还要求企业发挥主体作用,明确提出国有企业要深化工资收入分配改革,高技能人才人均工资增幅应不低于本单位管理人员人均工资增幅,企业应足额提取职工教育经费,并将其中的60%以上用于一线职工技能培训。
截至2018年底,江苏高技能人才总量达392.9万人,每万名劳动者中高技能人才数达827人,为经济转型升级提供了有力支撑。(据新华社)
推出10条措施降低企业用地成本
为进一步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浙江省自然资源厅日前印发《关于降低企业用地成本支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从创新土地出让方式、采取差别化地价政策、支持存量土地盘活挖潜等10个方面提出降低企业用地成本的具体举措。
根据民营企业不同行业生命周期及企业承受能力,若干意见明确可采取工业用地弹性年期出让、长期租赁、租让结合、先租后让等方式公开供地,灵活确定土地供应方式和使用年限,有效降低民营企业用地成本。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探索以产业链为纽带,上下游关联企业联合竞买土地。
作为陆域资源小省,浙江注重盘活挖潜。根据若干意见,浙江鼓励民营企业充分利用现有存量工业用地,实施“零土地”技改,进一步优化产业结构。在符合详细规划、不改变土地用途的前提下,民营企业在自有工业用地上新建、扩建生产性用房或利用地下空间,提高容积率的,不再增收土地价款,并减免相应的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
若干意见明确,对符合产业导向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先进制造业等优先发展且土地利用率、亩均税收高的项目,按不低于所在地土地等别相对应的工业用地最低价标准的70%确定土地出让底价。工业用地采取20年、30年等年期出让的,可按照出让年期与工业用地可出让最高年期的比值确定年期修正系数。(据新华社)
【浙江】
开展“雏鹰行动”培育隐形冠军企业
为了梯度培育中小微企业向“专精特新”发展,打造一批隐形冠军企业,浙江省政府决定开展“雏鹰行动”,计划到2022年,科技型中小企业达到6万家以上,入库培育隐形冠军企业1000家以上,产生隐形冠军企业200家左右。
浙江省政府办公厅近日发布的《关于开展“雏鹰行动”培育隐形冠军企业的实施意见》指出,实施数字化改造提升、质量标准提升、创新能力提升等十项工程,引导中小企业开展质量、标准和品牌建设,打造“浙江制造”品牌,引导中小企业实施针尖战略,聚焦主业,主攻细分行业。鼓励高校、科研院所、区域行业创新平台等以非营利方式向中小企业开放科研基础设施、大型科学仪器设备。
为了进一步拓展市场,浙江省政府加大外贸出口支持力度,省财政三年统筹安排20亿元重点支持民营企业、中小企业参加国际性展会、出口信用保险补助等。设立80亿元稳外贸稳外资专项信贷资金,支持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进出口融资。
浙江省政府指出,省市县三级联动建立覆盖各培育阶段的“雏鹰行动”企业培育库,每年筛选确定入库企业,开展分类指导、精准服务、监测评价、动态跟踪。培育树立一批典型示范企业,推广成功发展模式。(据新华社)
【浙江】
出台新政策预计为企业减负逾1300亿元
记者13日从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获悉,浙江已于日前出台2019年第一批企业减负降本政策,预计将为企业减负1303亿元。
据了解,此次新发布的政策共有5个方面20条减负措施,具体包括落实下调增值税税率等一批国家出台的政策,实施加大企业稳岗支持力度等一批省级减税降费政策,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等一批企业用能用地成本,破解一批企业融资难题,以及深化一批“放管服”制度改革。
浙江省减负办主任、省经信厅副厅长凌云说,今年出台的第一批政策主要有三个亮点,一是聚焦减税负,例如加大了对创业创新的税收支持,免征创业创新平台部分税收,对退役士兵和重点群体创业就业给予优惠。二是聚焦社保缴费,如对制造业、交通运输业、建筑业等行业的企业实施阶段性降低社会保险缴费,额度相当于2个月单位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同时明确各地不得自行对历史欠费进行集中清缴。三是聚焦小企业,政策提出银行要按照保本微利原则确定小微企业贷款利率,国有大型商业银行要努力控制在5%以下。
据测算,加上浙江此前出台的四批仍然有效的减负政策,2019年全年预计将为企业减负超2000亿元,可确保完成省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的“全年减负1500亿元以上”的目标任务。
凌云表示,企业减负降本永远在路上,下一步减负办将抓好政策落实、政策解读和政策评估,并部署开展今年第二批企业减负降本政策研究制定,坚持问题导向,切实增强企业获得感。(据新华社)
【浙江】
设立奖励资金促进企业融资防范化解债务风险
为进一步防范化解企业债务风险,助推经济高质量发展,《浙江省促进企业融资奖励办法》自5月11日起施行。
该办法由浙江省财政厅、中国人民银行杭州中心支行、浙江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联合制定。办法明确指出,奖励资金用于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浙江省企业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支持力度,鼓励金融机构利用央行相关再贷款政策支持小微企业融资。
在奖励资金的支持范围和标准方面,办法规定,对浙江省企业发行债务融资工具提供主承销服务的金融机构,按其年度累计发行额的一定比例进行奖励。其中,对承销民营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绿色债务融资工具、双创债务融资工具、永续票据、资产支持票据、长期限品种债券融资工具,按照上述标准的2倍给予奖励。
同时,对金融机构创设信用风险缓释工具且不需要政策性担保机构提供反担保,实际成交金额超过1亿元(含)的,按照每个项目30万元给予奖励;对实际成交金额5000万元(含)—1亿元的,按照每个项目20万元给予奖励;实际成交金额2000万元(含)—5000万元的,按照每个项目10万元给予奖励。(据新华社)
五部门联手 八项措施治理水污染
近日,山西省政府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通报山西省水污染防治工作的基本情况。山西省政府副秘书长高建军说,2019年山西省水污染治理的总体目标是,全省58个国考地表水断面中优良水质断面达到32个以上,劣V类水质断面控制在7个,暂未退出劣V类的断面实现污染物浓度大幅下降并达到考核目标要求,汾河入黄口庙前村断面退出劣V类。
日前,生态环境部公布全国水质最好和最差的30座城市,山西省吕梁、晋中、太原、大同、朔州等均入列最差的30个城市。
在山西省召开水污染治理专题会议上,省长楼阳生签署第262号省政府令颁布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全省、汾河、磁窑河三个整治方案。由此吹响了全省打好水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冲锋号。
山西省提出的治理水污染方案集中体现为“八项措施”:包括强化法规标准引领、抓好重点治理任务的落实、强化跨界断面监测、实施定期调度通报、开展环境专项执法行动、开展磁窑河专项督察、实行挂牌督办、建立“159”工作机制等。
紧紧围绕到2020年消除国考劣V类断面这个目标,山西5个部门推进9项工作任务。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牵头抓好城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按照职责分工抓好黑臭水体整治两项任务,水利部门牵头抓好河道清淤清垃圾“清河行动”、保障河流生态补水两项任务,生态环境部门牵头抓好工业企业及工业园区污水治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建设两项任务,农业农村部门牵头抓好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农灌退水管理两项任务,公安部门牵头抓好查处环境污染刑事犯罪一项任务。 (记者王海滨)
【山西】
开展“减证便企”服务 优化民营企业办证流程
山西省司法厅日前出台《山西省司法厅关于公证服务和保障民营企业发展的意见》,提出全省公证行业要积极开展“减证便企”服务,优化办证流程,缩短办证时限,逐步实现公证事项由线下向线上转移。
意见指出,要严格执行《公证“最多跑一次”便民服务工作的通知》,推动同级政府部门间信息互联共享,进一步优化办证流程,积极为民营企业开辟“绿色通道”,开展延伸服务和延时服务,最大限度方便民营企业办理公证。对确有困难的民营企业,可以酌情减收公证费或采取分期缴纳、延后缴纳等方式,减轻民营企业负担。
此外,各地公证机构要积极丰富和创新服务方式方法,在涉及民营企业知识产权创造方面,设立权利救济、纠纷解决、域外保护等环节,充分利用信息技术、云技术等科学手段,确保公证服务与民营企业创新创造无缝对接。(据新华社)
【山西】
全面推行企业登记身份管理实名验证
遏制“被股东”“被法人”等冒用身份证信息骗取公司登记违法行为,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近日发布公告,山西全面推行企业登记身份管理实名验证。
据了解,推行企业登记身份管理实名验证后,申请人办理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的设立、变更、注销登记业务时,在办理登记注册前,需要先行验证相关自然人身份信息,实名验证通过后方可办理注册登记业务。
山西省市场监管局相关人士介绍说,相关自然人进行实名验证,需要使用手机下载“登记注册身份验证APP”,依次填写姓名、身份证号、实名登记手机号等信息完成用户注册,进行刷脸比对,完成本人实名验证。实名验证通过后,自行设置是否办理登记注册,设定参与登记注册有效期,即可开始申报登记业务。为降低被冒用身份的风险,申请人可根据实际需要,在APP上科学设定“办理有效期”。在办理完成登记业务后,及时在APP上关闭“参与登记注册”选项,防范个人身份信息被冒用骗取登记注册。(据新华社)
出台危险化学品企业行政处罚裁量基准
为推动应急管理部门合理行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宁夏近日印发了《宁夏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检查重点指导目录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试行)》,进一步强化对化工行业,特别是危险化学品企业的安全监管。
针对企业安全生产中暴露出的突出问题和事故多发环节,裁量基准聚焦人员资质管理、工艺管理、安全管理3大方面40条重点检查内容,依据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逐条明确了违法情形对应的条文、处罚依据和裁量基准。这使得执法检查发现的问题都有处罚依据,实施处罚都有裁量基准,避免了执法不处罚、处罚随意性大等问题。裁量基准不仅适用于化工和危险化学品领域,其他行业领域的行政处罚均可参照执行。
据宁夏应急管理厅法规处介绍,裁量基准的出台,一定程度上化解了基层执法人员不会执法、不敢执法的难题,推动全区应急管理部门检查执法工作迈向精准化、规范化。同时,裁量基准也将倒逼企业主动加强安全生产工作,使企业由“要我安全”向“我要安全”转变。(据新华社)
189家高质量发展企业将获更多政策扶持
近日,辽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发布《辽宁省工业高质量发展推荐产品目录》,入选的189家企业和284种产品,将享受更多政策扶持。
“一批具有高标准、掌握核心技术的工业企业和产品,是实现工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载体。目录的推出,旨在让优质企业和产品享受更多优惠政策,引领全省企业向高端化、智能化、特色化和绿色化方向迈进。”辽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工业经济运行处副处长冯洋说。
辽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按照省政府总体工作部署,于去年底组织全省工信系统开展高质量产品申报工作。通过市级初审、省级复审、专家评审、意见征求、网上公示等程序,编制完成了2019年第一批《辽宁省工业高质量发展推荐产品目录》。
入选的189家企业中,包括了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战略性新兴企业、获得省长质量奖的企业、行业龙头和隐形冠军企业、专精特新中小及民营企业等。入选的284种产品里,包含了以机器人、无人机、高性能CT为代表的高端装备制造产品;以高端IC装备、存储芯片、5G通信为代表的新一代信息技术产品;以高温合金、高性能合成树脂、稀土永磁为代表的新材料产品;以新型疫苗、生物诊断试剂、靶向释药为代表的生物制药产品。这些产品多数都达到国际先进水平或位居国内前列,代表了辽宁制造业发展的重点领域和方向。
冯洋表示,辽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将积极为入选企业争取国家政策资金支持,搭建产需对接、技术对接、银企对接、人才对接、要素保障等工作平台,协调解决企业生产经营和创新发展面临的困难和问题;积极组织企业参与“一带一路”建设,帮助企业开拓国内外市场;同时从首台套应用保险补偿、绿色工厂、技术中心认定、中小企业双创平台、电力市场化、服务企业等方面,对入选企业给予政策倾斜。(据新华社)
培植成长期民营和小微企业 提高首贷获得率
近日,中国人民银行济南分行联合山东银保监局等部门印发《关于“民营和小微企业首贷培植行动”的指导意见》,聚焦成长期的民营和小微企业,力争通过金融顾问、信用培植、担保增信、解决信息不对称等措施,提高首贷获得率。
中国人民银行济南分行党委委员、副行长刘健介绍,首贷难是民营和小微企业的融资痛点。小微企业一旦获得第一次贷款,后续再获得贷款的可能性将大幅提高,据测算获得第二次贷款的比率达到76%。目前,山东共有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659万户,有贷款余额的75.2万户,民营和小微企业的贷款覆盖面和可得性仍有较大提升空间。
意见提出,通过入户走访、一对一辅导、集中培训、提供顾问服务等方式对企业进行精准培植,结合企业所处行业和区域特点,为企业选择和推介适合的金融产品,并帮助企业提高获贷能力。金融管理部门、财税部门、企业和市场管理部门,将按照各自职责,在资金支持、差异化监管、风险分担、贷款贴息、抵质押物处置等方面,加大对金融机构的政策激励。
对培植活动成效显著的金融机构,山东将加大再贷款再贴现支持力度;灵活调整宏观审慎评估参数,鼓励金融机构加大信贷投放;用足用好普惠金融定向降准政策,推广“重点支持票据直通车”和“绿色票据直通车”业务,增强金融机构服务民营和小微企业的能力。(据新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