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
结合澜沧县的外部环境与发展现状,澜沧县有充分的依据申报澜沧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2021年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县委、政府对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提出的要求,依照项目的总体规划,统筹协调、集中精力、抢抓时间,积极推进项目建设,力争在规划时限内,全面完成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工程,使全县乡村风貌品味大为提升,人居环境彻底改变,群众的生活更加殷实富裕
目录(部分摘录)
第一章 项目总论
1.1 项目概况
1.2 项目编制依据及范围
1.3 结论与建议
第二章 背景与必要性分析..
2.1 背景分析
2.2 项目实施的必要性
第三章 澜沧县发展概况及人居环境治理现状..
3.1 澜沧县经济社会发展现状
3.2 澜沧县人居环境治理成果
3.3 澜沧县地区乡村人居环境建设存在问题
第四章 项目选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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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分析(部分摘录)
产品知识:
综合整治,是指针对某类项目,在一定时期内集中人员、集中精力综合开展整治。
乡村风貌品味,包括自然风貌、产业风貌和人文风貌。由两大基础要素构成,即物质风貌和非物质风貌。前者包含自然风貌和人造风貌,后者包含村庄发展进程中形成的村庄传统文化和生活习俗等。风貌中的“风”是对村庄文化系统的概括,是传统习俗、风土人情、戏曲、传说等文化方面的表现;“貌”则是村庄物质环境中相关要素的总和,是“风”的载体和村庄风貌的外在构成。
人居环境是人类工作劳动、生活居住、休息游乐和社会交往的空间场所。
2、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着力解决乡村突出环境问题
乡村是具有自然、社会、经济特征的地域综合体,兼具生产、生活、生态、文化等多重功能,与城镇互促互进、共生共存,共同构成人类活动的主要空间。乡村兴则国家兴,乡村衰则国家衰。我国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在乡村最为突出,我国仍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特征很大程度上表现在乡村。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着力解决突出环境问题。
2018年9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规划》要求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持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加快转变生产生活方式,推动乡村生态振兴,建设生活环境整洁优美、生态系统稳定健康、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生态宜居美丽乡村。持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以建设美丽宜居村庄为导向,以农村垃圾、污水治理和村容村貌提升为主攻方向,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行动,全面提升农村人居环境质量。
(一)加快补齐突出短板。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建立健全符合农村实际、方式多样的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有条件的地区推行垃圾就地分类和资源化利用。开展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排查整治。实施“厕所革命”,结合各地实际普及不同类型的卫生厕所,推进厕所粪污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梯次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有条件的地区推动城镇污水管网向周边村庄延伸覆盖。逐步消除农村黑臭水体,加强农村饮用水水源地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