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
本项目是为进一步深化殡葬改革,坚决遏制乱埋乱葬行为,推行火葬,鼓励节地生态安葬,保障人民群众基本殡葬需求,促进殡葬事业科学发展,实现人与自然和谐相处为目的,以基本殡葬公共服务均等化和推广节地生态安葬方式为手段,强化政府责任和投入,坚定不移深化殡葬改革,完善殡葬服务体系,理顺殡葬管理体制,树立殡葬改革新风。
目录(部分摘录)
第一章 项目总论...
1.1 项目概况...
1.1.1 项目名称...
1.1.2 项目性质...
1.1.3 建设单位...
1.1.4 项目简介...
1.1.5 项目选址...
1.1.6 建设规模与内容...
1.2 项目编制依据及范围...
1.2.1 项目编制主要依据...
1.2.2 项目编制范围...
1.3 结论与建议...
第二章 项目建设的背景及必要性分析..
2.1 项目建设的背景...
2.1.1 我国城市土地资源的稀缺,政府积极推行殡葬改革...
2.1.2 云南省实施上下联动、一体推进,殡葬改革步伐加快...
2.1.3 普洱市深化殡葬改革,倡导绿色殡葬,切实推进普洱市殡葬事业科学发展...
2.1.4 澜沧拉祜族自治县加快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
2.1.5 酒井乡殡葬乱象突出,亟需完善相关殡葬基础设施建设...
2.2 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及社会效益...
2.2.1 本项目的建设是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
2.2.2 项目的建设是大力推广城乡公益性公墓的需要...
2.2.3 本项目建设是倡导先进文化,提升普洱城市文明形象的客观要求...
2.2.4 项目打造的公益性公墓是保护酒井乡土地和森林资源的好做法...
2.2.5 本项目建设是建设社会主义新气象的展现需要...
第三章 酒井乡公墓需求分析..
3.1 公墓正成为唯一合法的专业殡葬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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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分析(部分摘录)
产品知识:
殡葬改革:是指积极推行火葬,改革土葬,破除旧的丧葬习俗,节俭办丧事。
生态安葬:“生态殡葬”也称“绿色殡葬”,是一种以树代碑、骨灰直接葬入树下或草坪中的新型葬法。
殡葬公共服务:基本殡葬公共服务作为中国公共服务体系的有机组成部分,是政府保障民众基本的殡葬权益的重要方式
2.1.2 云南省实施上下联动、一体推进,殡葬改革步伐加快
殡葬是民生大事,实现“逝有所安”是新时代满足人民群众美好生活需要的重要内容。“十三五”以来,云南全省上下紧紧围绕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和中国最美丽省份建设等决策部署,把殡葬改革与生态文明、精神文明建设相结合,与经济社会发展、保障改善民生相融合,着力解决人民群众“逝有所安”普遍期盼,着力推进丧葬习俗改革,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殡葬改革取得明显成效。截至目前,全省积极调整划定火葬区和少数民族生态安葬区,火化率逐年上升,比“十二五”末提高了14.09个百分点。
生态是云南最大的财富,绿色是云南高质量发展的底色。“十三五”以来,云南省委、省政府始终站在战略和全局的角度高位推进殡葬改革。省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多次研究殡葬改革工作,将其纳入全省全面深化改革重要内容,从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出发,统筹谋划、统一部署。省政府建立了由分管副省长为总召集人的省殡葬改革联席会议制度,明确职能职责,形成了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全省各州(市)、县(市、区)均成立殡葬改革领导小组,通过召开政府专题会议、殡葬改革领导小组会议等研究部署殡葬改革工作,建立健全了组织领导、执法监管、蹲点督战、协调调度、宣传动员、情况通报等工作机制,切实形成上下联动、密切协作、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工作整体性、系统性、协同性进一步增强,考核评估、执法监管、服务规范等政策框架体系日益健全。
云南用制度为改革护航。“十三五”期间,云南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全面深化殡葬改革的实施意见》,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殡葬管理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推动殡葬改革促进殡葬事业健康发展的通知》,省民政厅等9部门联合出台《关于推行节地生态安葬的实施意见》,进一步完善制度体系。2020年5月,云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的《云南省创建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促进条例》,从法规层面对加强公益性节地生态安葬设施建设、开展散埋乱葬坟墓综合整治、建立节地生态安葬奖补制度、推行节地生态安葬方式等进行明确规定,殡葬改革法制建设得到加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