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条款:对赌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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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条款清单的英文简称为“Term Sheet”,它规定了正式融资协议中的关键性条款,但是不具备法律效力。投资条款清单中包含的学问很多,如果创业者不曾有融资经验,那么需要多多了解投资条款清单。不懂投资条款清单的创业者容易在签订投资协议时被投资人占便宜。

如果投资人发给你的投资条款清单里包含对赌条款,那么你就要小心了。同意对赌条款意味着未来你与投资人签订的投资协议包含对赌协议。对赌协议被业内人士称为“魔鬼协议”是不无原因的。对赌协议的核心在于,如果创业者不能完成一定业绩,就需要按照约定的计算方法向投资方支付货币补偿,或向投资方转让股权,或向投资方回购目标公司股权。也就是说,一旦公司经营不善,创业者就面临着破产或者失去公司控制权的风险。如果一定要签对赌协议的话,建议创业者谨慎估算自己未来的财务预期。

一、旱涝保收:投资人钟爱对赌协议的原因

对赌协议在当下投融界已经见多不怪。在大众创业的热潮下,越来越多的初创企业为了成功拿到投资接受对赌协议。

截至2016年8月28日,新三板挂牌企业8 887家,而参与对赌的新三板企业也持续增多。2014年,新三板对赌案例有37起;2015年,新三板对赌案例达到165家;而截至新三板大范围禁止对赌的新规发布前,截至2016年8月4日,有61家新三板挂牌企业在2016年签订了对赌协议。

投资人为什么钟爱对赌协议呢?用一句话来说就是,对赌可以保护投资人的利益。如果创业者对赌成功,投资人可以赚钱退出;如果创业者对赌失败,投资人可以得到补偿,甚至占有创业者的公司。对赌基本上能保证投资人旱涝保收,只赚不赔,这就可以粗浅解释为什么投资人如此钟爱对赌协议。
创业者融资的时候,一定会为了达成融资交易而尽可能将公司最好的一面展现给投资人。尽管投资人对创业者的公司做了尽职调查,但依然担心自己对创业公司的了解不够透彻,做错了投资决定。这时候,投资人就试图通过对赌协议保证自己的利益。

投资人选择对赌的原因有下面四个:一是害怕自己看错了公司;二是害怕创业者制造虚假信息欺骗自己;三是为了刺激创业者加紧赚钱;四是为自己退出保留一条后路。

VC、PE机构是最偏爱对赌的投资人,一半以上的VC、PE投资项目几乎都存在对赌。有的风险投资人甚至不需要做尽职调查,只是指望着通过对赌控制投资风险。天使投资人的投资金额小,风险相对较低,所以几乎不使用对赌。

对于对赌协议,大多数创业者是拒绝的。然而一些创业者急于求成,希望尽快拿到融资,也就不再顾及后果,接受了对赌。

对于创业者和目标公司来说,如果达成对赌目标,那么在这场与投资人的博弈中就算是真的赢了。无论对赌目标是财务绩效还是股票发行上市等,完成目标就说明公司运营状况好,公司的未来可期。对赌成功对创业者和投资人都是有利的,是一种双赢。

如果没有达成对赌目标,就意味着创业者要与投资人翻脸。上面说过,对赌失败和终止的可能性在60%以上。在创业者对赌未成功的案例中,大约有90%都是协商解决的,只有很少一部分闹到了法庭上。很多创始人因为对赌输掉了自己一手建立的公司,比如陈晓与摩根士丹利及鼎辉对赌,输掉永乐电器;太子奶李途纯对赌英联、摩根士丹利、高盛,输掉太子奶等。

对投资人来说,对赌输了事实上是赢了,对赌赢了多半是输了。如果创业者没有达成对赌目标,作为公司原股东需要补偿投资人。从表面上看,投资人赢了,但事实并非如此。为什么这么说?以太子奶对赌为例,投资人虽然赌赢了,但其实输得很彻底。如表4-2所示,为太子奶集团发展历程。

投资条款:对赌条款

对赌失败后,李途纯被迫与英联、摩根、高盛等三大投资者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将61.6%的股权转让出去。三大投资者承诺在一周之内注资3 000万美元,但是它们后来放弃了对太子奶的投资,最后由政府接手。在此次融资对赌中,太子奶输得很惨,三大投资者也丝毫没有获利,对赌只是让他们的亏损少了一点而已。

对创业者来说,如果引入投资人的同时有对赌协议,一定要对公司自身的发展情况进行全面彻底的审视,并且对未来行业发展进行谨慎判断。试想一下,一旦对赌失败,创业者就有可能丧失一大部分股权,甚至失去公司控制权。所以,签订对赌协议时一定要对公司的实际发展情况和未来预期做出合理判断。

二、对赌协议的风险在哪里

在资本寒冬的压力下,很多创业者认为能拿到钱是第一位的,其他的都是次要的。然而,融资必须有底线,千万不能因为融资难就一味地降低要求,随便签下对赌协议。

有些创业者因为公司财务紧张急需寻找投资人,投资人往往就会抓住创业者这一把柄要求签订对赌协议。事情没有这么简单,投资人设定的对赌协议可能非常严苛,你根本没有实现对赌目标的可能。

比如以下对赌协议的内容几乎没有实现的可能:“第一年营业收入不低于1 000万元且净利润不亏损,第二年的税后净利润不低于5 000万元,第三年的税后净利润不低于1亿元,若未达成相应条款,投资方有权要求创始团队方面赎回股权。”

在公司财务告急的压力下,创业者往往愿意接受对赌,从而拿到上千万元的投资。对于成立不满两年的初创公司来说,这样的对赌协议显然是无法达到的,而签订协议的公司创始人还没有明白其中的危害。下面我们一起看对赌协议的四大风险。

第一,业绩目标不切实际。创业者经常混淆“战略层面”和“执行层面”的问题。如果对赌协议中约定的业绩目标不切实际,当投资人注入资本后,常常会将创业公司引向不成熟的商业模式和错误的发展战略。最终,公司将会陷入经营困境,创业者必定对赌失败。

第二,创业者急于融资,忽视了内外部不可控风险。如果创业者急于获得高估值融资,而且对于公司的未来发展过于自信,常常会忽略了公司内部和外部经济环境的不可控风险,认为自己与投资人的要求差距小甚至无差距,做出错误的对赌约定。

第三,创业者忽略了控制权的独立性。忽略控制权的独立性是大多数创业者都会犯下的错误。创业者与投资人本应当互相尊重,但是不排除投资人因为某些原因向目标公司安排高管,插手公司的日常经营和管理。在这种情况下,公司的业绩是好是坏都会受到投资人左右。因此,签订对赌协议后,怎样保持公司控制权的独立性还需要创业者做好戒备。

第四,对赌失败失去公司控股权的风险。条件温和的对赌协议还好说,如果遇到对企业业绩要求极为严苛的对赌协议,创业者就有可能因为业绩发展低于预期额失去公司的控制权。太子奶事件就是因为业绩未达标而失去控股权的经典案例。

认识到对赌协议的风险以后,我们就知道为什么说对赌条款是要坚决避免的“魔鬼条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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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本文由 发表于 2020年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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